鶴山市農業(yè)農村局:
根據江門市財政局《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市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(第一批)的通知》(江財農〔2020〕167號),現(xiàn)將2021年市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(第一批)3,127.72萬元提前下達給你單位,并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:
一、此項資金實行“大專項+任務清單”管理方式,具體任務清單分別由市級各類資金牽頭部門另文下達。
二、本次下達的資金,支出請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分類科目,原則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在“213農林水支出”科目下列支,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在“21208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”相關項列支;經濟分類科目根據支出性質與實際用途列支。年終請統(tǒng)一編報支出決算。
三、本次提前下達的資金全額編列本級部門預算,準確列入相應支出功能科目,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。
四、請切實加強財政績效管理,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,加強績效目標監(jiān)控和績效評價,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(xiàn),并按有關規(guī)定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監(jiān)督管理。
五、根據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廣東省涉農資金統(tǒng)籌整合實施方案(試行)的通知》(粵府〔2018〕123號)文件要求,請貴單位聯(lián)合其他有關涉農單位在30個工作日內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報市財政局,并聯(lián)合報送市政府審批。
六、根據《江門市涉農資金統(tǒng)籌整合實施方案(試行)》(江府〔2019〕30號)文件要求,市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須在年內完成支出進度,按月考核,請加快項目開展進度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
附件:《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市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(第一批)的通知》(江財農〔2020〕167號)
鶴山市財政局
2021年1月14日